通知公告

正文部分

津沽学院办公室关于签呈程序问题的通知

2014年03月21日 14:08  点击:[ ]

学院各部门:

《津沽学院签呈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经请示院领导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部门每学期涉及的日常零散办公项目,实行每学期提交一次签呈制度,即各教学部门将本学期内因办公需要支出的市内交通费、工作午餐费、慰问费、小型(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下)招待费、突发事件处理费等,一次性作出总的估算,然后提交一个签呈。一次签呈获批后,不再另外提交签呈。

二、各教学部门也可将本学期零散项目所需费用以签呈方式申请2000-3000元备用金,期末放假前,各教学部门须还清备用金,新学期开学后再依此办理。

三、各教学部门零散办公经费按上限为: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为5000元、600-1000人的为4000元、600人以下的为3500元、公共课教学部门为2500元的限额,提交一次性签呈。期末放假前,各教学部门须一次性结账,新学期开学后再依此办理。

四、各行政部门例行的零散办公费项目经费如:通讯费、市内交通费、值班费、公务车存车费、工作午餐费、小型招待费、外出打字复印费等,暂不实行签呈制度,按预算内容与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办理。

上一条:津沽讲堂使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下一条:关于2012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关闭

常用链接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编:300387
学院办公室:022-23766088;招生办公室:022-23766422;
版权所有 2005-2016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