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正文部分

关于艺术设计系研发中心设计制作相关业务的通知

2014年03月21日 14:27  点击:[ ]

学院各部门:

3月10日上午,院长办公会讨论了艺术设计系研发中心设计制作相关业务问题,经有关院领导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如因公需要在艺设系研发中心设计制作相关业务,之前须到院办登记,并填制《设计制作业务登记表》

二、艺设系做好使用记录,并按每次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登记,年终一并交财务处,从各部门办公经费中扣除。

三、个人因私需在研发中心设计制作相关业务的,由艺设系按规定和实际发生情况,全额收取相关费用。

上一条:关于下发《津沽学院签呈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津沽讲堂使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关闭

常用链接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编:300387
学院办公室:022-23766088;招生办公室:022-23766422;
版权所有 2005-2016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