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精神,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我市高校新生年级和毕业生年级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的提升,我委决定开设辅导员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班,并由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承办。现就本科和独立学院的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培训共安排3期,每期培训2个班(1个新生年级辅导员培训班,1个毕业生年级辅导员培训班)。前2期培训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辅导员,第3期培训对象为高职院校的辅导员。
每期培训班历时3天,每天8学时,共24学时;每期培训班学员规模为80人,共培训480人。培训费用由市教委全额负担。
新生年级辅导员班12月1日至12月3日(周一至周三)
毕业生年级辅导员班12月3日至12月5日(周三至周五)
新生年级辅导员班12月8日至12月10日(周一至周三)
毕业生年级辅导员班12月10日至12月12日(周三至周五)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30
新生年级辅导员班在306教室,毕业生年级辅导员班在406教室
新生年级辅导员班:结合新生特点从就业指导相关理论、就业指导方法、指导方案设计和能力训练等方面进行培训。
毕业生年级辅导员班:针对指导毕业生就业中常见问题、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方法、就业指导方案设计等方面进行培训。
各高校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辅导员专业化培训工作,认真选派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参加。培训班将采取考核制度,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1. 请各学校严格按照“天津市高校辅导员技能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参训人员,同一期中新生辅导员班和毕业生辅导员班不能重复报名。请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天津市高校辅导员技能培训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wxsc2010@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教委学生处(可通过传真报送,传真:83215268)。
2. 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旷训、迟到、早退,承办单位将进行指纹采集考勤,如需请假,须单位开具请假公函,请假最多不能超过4学时,超过4学时将取消此次培训资格。
3. 培训报到当日参训人员需准备2张2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
4. 承办单位为参训人员提供免费午餐,中午12:00到金桥宾馆一楼凭券用餐。
5. 因师大八里台校区不具备停车条件,请参训人员选择地铁或公交等其他交通方式。
市教委学生处:张宇鹏李旭, 电话:83215268
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孙玉萍,电话:2351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