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两点,在G206举办了题为“比较视角下的公司法务”的学术讲座,主讲为周大福公司法务王丽波女士。2014级全体学生及法学系部分老师参加了此次讲座。王丽波律师是2008年韩志红教授的研究生,已为人母的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为我们讲述了她的求学与在职经历。
讲座围绕三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是公司法务的产生,什么叫做公司法务,解释了法务与律师之间的区别,使大家突然间意识到原来法务的视角与律师截然不同。第二部分是法务与公司的融合,一名优秀的企业法务是如何定位的,王律师用自己几年的工作体验为我们阐释了公司法务的生存之道,使我们了解了灰色地带,了解了何时立身前线,何时退居幕后。第三部分是公司法务的应用,尤其是对风险的控制,把握核心要素,使自己更好的生存于企业之中。
整个讲座不仅有社会律师与公司律师的未来发展关系的探讨,也有法务工作环境与其他法律职业不同之处的思考,最为重要的是王律师为我们传授了很多职场技巧,教会我们将法律思维与商业思维相结合,让我们有机会在职场竞技中脱颖而出。
大家都从这场讲座中收获颇多,也对王老师的真切讲说感到尊敬与感谢。最后,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讲座圆满结束。